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院级党组织:

根据中央《关于开展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上级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部署,结合往年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求,现就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聚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

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充分运用主题教育成果,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主线,聚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这一主题,围绕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标,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对照”“四个找一找”的要求,盘点收获、检视问题、深刻剖析,把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为师生党员“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一次政治体检,作为检验主题教育成效的一项重要内容,推动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方法步骤

(一)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要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相互交流。聚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和内蒙古考察并指导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认真学习党史、新中国史,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组织生活会的有关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党中央要求,准确把握党章等规定,把党支部职责任务和标准化建设要求搞清楚,把合格党员标准搞清楚,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基础。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及时向他们提供学习材料,传达党组织相关要求。

(二)普遍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要紧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谈参加主题教育的收获体会,谈守初心、担使命方面的差距不足,谈对检视整改的具体措施和意见建议。要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把问题谈开、把道理讲透、把思想谈通。对流动党员、退役军人党员、家庭生活困难党员、身心健康存在问题的党员,以及受到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置的党员等,党支部委员特别是支部书记要重点谈,表达组织关怀,做好心理疏导,针对思想实际给予帮助和引导。

(三)述职评议查摆问题。党支部根据党员人数等实际情况,以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要对照学习教育中查摆的问题、对照党章党规找出的问题、群众反映的问题、谈心谈话指出的问题,以及上级党组织工作考核等反馈的问题和指出的意见,对照上年度组织生活会需要整改而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对照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做好联系服务群众,对照党员意识、担当作为、服务奉献,认真梳理查摆问题,形成问题清单。严肃开展述职评议,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

(四)客观公正作出评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重点评议党员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情况、参加“三会一课”情况,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对党员的评定意见要向本人反馈。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在开展党内表彰时一般应从中遴选。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对党支部委员会的评议结果,作为院级党组织考核评价党支部的参考依据。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党员,但不评定等次。

(五)言出必行抓实整改。要把抓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后的问题整改,作为巩固提高主题教育成效的重要措施。持续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强化理论武装,不断提高抓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高促落实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对着问题去,落在具体实事上,实打实、可操作,定一条、做一条、兑现一条,确保整改到位。整改措施要向党员群众公开,向院级党组织报备,接受各方面监督。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应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加强指导。各院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专门研究部署,作出具体安排,做好前期布置、全过程指导和重要环节把关等工作。院级党组织要派人列席指导所属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切实保证质量。要注意加强对退休党支部的指导,帮助他们采取简便灵活方式进行。要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防止偏离主题,院级党组织督查不能只听汇报、只看台帐等。要结合指导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摸排分析,与抓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学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巡回指导组可随机抽查,沉到一线督查指导。

(二)强化示范推动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要突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紧密结合党员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要解决实际问题,又要解决思想问题,克服和纠正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缺点,以及就事论事、敷衍了事的做法。要结合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于2019年12月5日前完成。请各院级党组织将开展情况于2019年12月10日前报党委组织部(联系人:宋汉文,联系电话:88229036,电子邮箱:zzb@nit.zju.edu.com)。

附件:1.“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评定意见汇总表

2.“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统计表

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19日

上一篇:关于进一步深化教工党支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通知

下一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党课通知(二)